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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东办发[2015] 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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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牡市东安区委办公室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东安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牡东办发[2015] 3 号

各党(工)委(党组)、区直各部、办、委、局:
现将《东安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学习贯彻落实。
中共牡市东安区委办公室
牡市东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2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省、市委有关会议、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区关心下一代工作,推进我区关心下一代事业站在新起点、形成新机制、适应新常态、开创新局面,根据省、市关工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瞻远瞩,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关心下一代工作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有着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做好全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和培养,造就具有高尚思想品质和良好道德素质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既是一项长远的战略任务,又是一项紧迫的现实任务。我们要从确保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和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的战略高度,从国家的长治久安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全局高度,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
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认真做好所承担的工作任务,
切实担负起时代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
二、着眼大局,进一步明确工作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这一总要求,坚持急党政所急、想青少年所需、尽关工委所能的工作方针,以关心教育、培养帮助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为目的,创新载体、完善机制、形成常态,推进我区关心下一代事业站在新起点、开创新局面。
2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各级关工委组织和成员单位,要将关心下一代工作融入党的中心工作中去规划,纳入全局工作中去定位,找准为全局服务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把党委、政府交办的工作扎扎实实地做好。二是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立德树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为根本任务,以立德树人为重点,以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为目的,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三是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实际、面向青少年。要突出青少年这个重点,把握青少年的特点和实际,有针对性地拓展活动渠道、丰富活动载体,吸引青少年广泛参与,在参与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
三、强基固本,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关工组织队伍建设
1、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关工组织在同级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凡设党组织的部门、单位都要建立关心下一代工作组织和队伍。主任由书记或副书记兼任,常务副主任从优秀“五老”中选任,主持日常工作,并根据发展和需要及时调整、充实关工组织领导班子。
2、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对关心下一代工作要真正做到“四纳
入、四到位、四统一”。党委(支部)每年听取关工委1-2次工作汇报,讨论研究和安排部署工作,解决具体问题和实际困难。认真执行牡关联发〔2008〕1号文件有关规定,落实好驻会老同志的补贴和相关待遇,做到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有地方办事、有设施办事。
3、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本着“自觉自愿、就地就近、量力而行”的原则。动员和组织一大批热爱关心下一代工作、能干实事的老同志成为“五老”、“十大员”,形成一支素质高、人数多、覆盖面广的工作队伍。对他们在政治上尊重、思想上关心、工作上支持、生活上照顾,激发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的热情。
4、进一步彰显榜样力量。区委、区政府每3-5年召开一次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大力宣传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鼓励和带动社会各界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
四、加强领导,形成齐抓共管关心下一代工作新格局
依据省委办公厅[2012]35号文件、市委办公室〔2014〕3号文件精神,强化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和组织积极配合、关工委主动作为、全社会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成员单位所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发挥各自职能优势,从不同方面做好工作。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关心下一代工作新格局。
为更好的发挥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作用,现将区关工委各成员单位所承担的责任进行细化和明确。
区委组织部(区老干部办):完善全区各级关工委领导班子建设和长效机制,及时充实、调整关心下一代工作班子;把关心下一代工作纳入党建目标管理,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考核、统一表彰奖励;充分发挥老干部办作用,动员和组织离退休干部关心、参与和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培养典型,总结经验。
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加强对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领导,把关心下一代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网络;积极宣传关心下一代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氛围。
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帮助关工委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领导请示重要事宜的协调和运作,及时向区关工委通报区委、区政府有关重大决策;做好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对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各项重大活动给予支持、提供方便。
区人民法院:宣传贯彻相关法规,为未成年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做好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情况的调研和帮教工作。
区人民检察院:运用法律手段,帮助未成年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积极开展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公安东安分局、公安长安分局、公安江南分局:组织、动员本部门老同志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打击针对青少年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派员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开展警校共建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园周边区域、文化市场等重点部位的整治和监管。
区综治办:负责创建“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村屯、学校”活动的牵头、组织、协调和落实等工作。
区司法局: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发挥好对失范失足青少年教育、挽救、矫正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区总工会:支持和参与企业关工委组织建设;开展对特困职工子女的助学帮困工作。
团区委:充分发挥共青团和少先队组织作用,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组织开展帮困、助学、敬老等各类健康有益的活动;引导青年学科技、奔小康,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建功立业。
区妇联:会同有关部门创建家长学校;救助和关爱贫困家庭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配合执法部门维护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
区教育文化体育局: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为核心,深入开展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组织退休教师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聘请法制副校长和校外辅导员;指导办好家长学校;开展贫困生、辍学生、留守生、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和帮扶、救助等工作;充分利用文体场馆,开展有意义的活动和力所能及的公益性活动;配合有关部门依法监管文化市场。
区民政局(老龄办):依法开展对孤儿、流浪儿童、残疾青少年的关爱和救助保护工作;动员和组织全区的老同志积极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发挥好老同志作用。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大中专毕业生和城乡待业青年进行技能培训、就业辅导和创业扶持。
区财政局:把相关经费补贴列入财政预算,保证及时到位和正常增长;为关工委工作需要提供财力、物力支持。
区农业局:支持科技服务团队开展活动,对农村广大青少年进行科普教育,配合开展“学科技、育新人、奔小康”活动。
区卫生局:动员组织退休医护人员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配合学校、社区、村屯开展青少年卫生保健、疾病防治等工作。
区科技局、区科协:开展青少年科普教育和科技活动;支持、配合城乡青年开展实用技能培训和科技下乡等活动,引导和鼓励青年“学科技、育新人、奔小康”。
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制定工作计划,起草有关文件和工作总结;负责关工委日常政务、事务,协调沟通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优势互补,共同推进全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任务,负责承办、协调、跟踪、督办落实等具体工作;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情况,收集有关资料,适时向领导汇报工作、提供情况、反映问题、提出建议,当好参谋助手;加大宣传力度,及时通报工作信息,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中共牡丹江市东安区委办公室
2015年2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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