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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全区关心下一代工作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方案

时间:2018-03-17 10:12:00    点击率:

 

 

牡市东安区关工委文件

 

牡东关发〔201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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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评选全区关心下一代工作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方案》的通知

 

四个街道、教育、“两新”组织党(工)委关工委和成员单位:

根据上级关工委的要求,按照区关工委2018年工作计划安排,经区委领导同意,现将《关于评选全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做好组织评选工作,并将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名单和事迹材料于2018年8月30日之前报区关工委。

 

东安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018年3月9日

 

关于评选全区关心下一代工作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方案

 

全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会,拟于2018年11月末召开。为做好评选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关于“双先”表彰的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指示,表彰在关心、教育、培养青少年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一步动员关工组织和广大“五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学先进、赶先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扎实贯彻省《关心下一代工作细则》和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关心下一代工作领导的意见》及区委、政府两办〔2015〕3号文件精神,评选表彰近五年来的先进典型。努力提高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水平,为建设现代化东安做出新贡献。

二、关于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范围

1先进集体包括:全区六个党(工)委关工委及以下各级关工组织;各级关工委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区以下党组织和单位。

2、先进个人包括:各级关工委主任、副主任和专兼职人员;参加关心下一代活动的“五老”和骨干人员及爱心志愿者;区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有关部门负责同志。

三、关于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条件

(一)先进集体条件:

1、六个党(工)委关工委先进集体条件:

①坚持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指示,深化活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关工委组织开展的学习雷锋、老少同乐、“三爱”教育,“两史”教育,“五老”为家庭教育做榜样活动,“中华魂”主题读书活动,创建“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学校活动,共建共育活动,参与精准扶贫工作,建设网上关工委等工作。创新务实,主动作为,扎实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②以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为目标,努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关工组织。关工委领导班子结构合理、成员团结,风清气正,文明向上,工作得力。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检查、服务作用。主动为党委、政府当好培养教育青少年工作的参谋和助手,取得党政领导重视和各部门支持,工作成效显著。

③基层组织建设好,基层工作开展好。“五老”、“十大员”队伍建设明显加强;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的“五老”人数稳定增加;充分发扬“五老”精神,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做出较大奉献,“五老”作用显著,先进典型较多较好。

2、基层关工组织先进集体条件:

①坚持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指示。积极开展创建“五好”关工组织活动。巩固发展“三年基层工作年成果。符合“领导班子建设好、‘五老’作用发挥好、制度健全执行好、积极探索创新好、活动经常效果好”的“五好”关工委创建标准。

②按照上级关工委的工作部署,从实际出发,在关工委各项活动中有一项或多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③积极主动争取党的领导及各方面的配合与支持,并取得显著成效。

3、关心下一代工作成员单位、相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先进集体条件:

重视、支持关工组织开展工作和活动。思想认识、组织领导、措施实施到位。认真贯彻落实区委、政府两办〔2015〕3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关心下一代工作领导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坚持“党建带关建”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单位、部门优势,加强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领导,为帮助、推动和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培养、教育青少年健康成长做出突出贡献。

工作特别突出的先进集体,评选为先进集体标兵。

(二)先进个人条件:

 1、“五老”和专兼职工作人员先进个人条件:

①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指示。学习贯彻党委、政府和上级关工委重要文件。努力践行“五老”精神。对关心下一代事业的认识高,参与活动的积极主动性强,表现特别突出。

 ②充分发挥“五老”优势和特长,在宣讲报告、普法教育、校外辅导、科技咨询、参与精准扶贫、老少同乐、为家庭教育做榜样、学习现代互联网知识、参与网上关心下一代活动和为青少年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等方面事迹突出,成效显著。

③积极主动与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积极配合,努力为关工委开展工作营造良好条件,解决实际困难,成效显著。

 2、党政领导干部先进个人条件:

重视和支持关工委工作;参加关工委重要活动;重视关工委领导班子、“五老”队伍建设,为关工委开展工作和举办活动创造条件,成效显著。

3、成员单位、相关部门和有关单位领导及工作人员先进个人条件:

坚持从本单位、部门实际出发,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大力支持关工委工作,为关心下一代活动的开展做出贡献,成绩显著。

工作特别突出的先进个人,评选为先进个人标兵。

四、关于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名额

全区拟评选表彰先进集体50个,先进个人100名。其中,成绩特别突出的,评选为先进集体标兵和先进个人标兵。评选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注重向基层关工组织和“五老”倾斜。关工委成员单位、相关部门、有关单位、关工委专兼职人员、党政领导干部等也要充分考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共建共育、参与精准扶贫、创建“未成年人零犯罪”和网上关工委建设等工作突出的单位优先考虑。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名额,根据六个党(工)委关工委,关心下一代工作成员单位、相关部门和有关单位所辖范围大小、“五老”队伍状况、开展工作实绩等进行分配,上下沟通协调后确定名额。先进集体标兵、先进个人标兵名额不在各单位的名额中体现。

五、关于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工作程序和办法

由六个党(工)委关工委,关心下一代工作成员单位、相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及受益单位,按先进事迹和评选条件进行推荐上报。各单位要坚持公开公正原则,经过综合评比,充分酝酿,由下而上,民主推荐,集体审议。初审对象要征得同级党的组织同意。对于各级党政群司法等领导干部的评选,要在上下级协调后,由区关工委提名推荐,在征得所在党组织同意后,上报区委审批。各级关工组织要严格把关,确保评选工作质量。

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由中共牡丹江市东安区委员会和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政府命名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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