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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区关工委工作制度

时间:2016-03-17 22:09:00    点击率:
1、依靠区委、政府领导,每年向常委会汇报工作1-2次,当好参谋和助手。
2、接受上级关工委检查指导,认真完成工作部署和任务。
3、主动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做好“主渠道”工作的补充,发挥桥梁和纽带的作用。
4、将重要文件及时送交区委、政府领导阅示。日常工作随时请示汇报。
5、每年召开一次关工委员会议和全区工作会议;定期召开关工委主任会议、基层关工委及相关部门工作汇报交流会。
6、每年召开一次读书活动总结表彰奖励会;每3-5年召开一次关心下一代工作和宣传工作表彰奖励大会。
7、每年深入到镇村、街道社区和学校等基层关工委,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培树典型、指导工作。
8、将全区关心下一代工作纳入基层党委目标管理考评。
9、按上级有关文件和牡东办发[2015]3号文件齐抓共管要求,做好联系协调和综合服务等方面的工作。
10、遵守财物制度,管理、使用、维护好办公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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